中国上杭党校
当前位置:首页 > 党校要闻 > 通知公告
上杭县委党校2015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目标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15-12-09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上杭县委党校2015年度绩效管理

考评目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突出科学导向,推进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及其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执行力、创造力,根据《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2015年度县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通知》(杭委﹝2015﹞37号)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上杭县委党校绩效管理考评目标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成立党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陈兴昌(县委正科级组织员、县委党校校委主持党校日常工作)

副组长:傅小华(党校副校长)

    高美玲(党校副校长)

    张静芳(副科级干部、高级讲师、党校支部书记)

   员:王世庚(副科级干部、科研室主任)

     王江月(教研室主任)

      温寿雄(副科级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刘剑平(副科级干部)

    黄丰华(办公室副主任)

    廖勤英(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草拟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起草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总结报告,由廖勤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绩效管理范围

党校全体干部职工。

三、绩效管理工作目标

(一)履职考评(600分)。根据《2015年度县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15﹞37号)文件中附件1的要求,设置考评指标,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自评办法,同时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抓好落实(详见附表)。

(二)绩效创先争优(50分)。根据《2015年度县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15﹞37号)文件中附件2的要求,切实抓好绩效创先争优工作,争取取得好的成绩。为此,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成立绩效创先争优领导小组。

2.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15年度县直机关绩效创先考评细则,并对照考评细则,立足岗位、挖掘潜能、力争在突出贡献类、目标任务类、工作创新类、综合站位类中取得显著成效。

3.积极围绕“科研党建、精神文明、先锋岗、巾帼岗”等创建及学科竞赛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4.认真梳理与总结和上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三)公众评议(200分)。根据《2015年度县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15﹞37号)文件中附件3的要求,认真做好公众评议相关工作,并配合县绩效管理办和上杭调查队完成公众评议工作。为此,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组织、动员全校教职工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服务经济建设、完成工作任务、开展优质服务、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党校教职工队伍的形象、素质,及其工作水平,从而提高公众对党校满意程度的评议。

(四)察访核验(200分)。根据《2015年度县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15﹞37号)文件中附件4的要求,围绕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人大、县政协重要工作,反腐倡廉建设以及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认真对照,配合做好察访核验各项工作。为此,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认真对照县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抓好校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分解,组织人员定期对各科室在制度落实、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出勤值班等方面进行察访核验,特别是对完成县下达的工作任务方面着重加强督查,保证任务的落实。并根据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科室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不断推进工作落实。

(五)分值设置。绩效管理分值为1000分。其中,履职考评600分;公众评议200分;察访核验中监督检查设置200分(另行扣分不封顶)。创先争优另行加分封顶50分。

绩效管理考评得分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履职考评得分+公众评议得分+创先争优得分+监督检查得分-明察暗访及责任追究、违法违纪及责任追究扣分(扣分不封顶)。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10月上旬)。根据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党校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县绩效办。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0月中旬)组织召开党校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2015年度县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15﹞37号)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62-20164月)。由党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总结本单位工作履职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绩效创先争优考核和结果情况,形成党校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并接受县绩效办的考核。

(四)整改提升阶段(20165月)。自评工作结束后,要通报党校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基本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依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工作整改,探索与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

五、责任追究

按杭委﹝2015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党校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党校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我校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促进上杭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推动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实施。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要结合本股室工作特点,强化工作措施,建立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绩效管理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分析总结及绩效管理工作信息收集等制度,推进我校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实现。

(三)注重实效。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改革创新、提升素质的总体要求,把绩效管理与履行职责、改进作风、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长抓不懈,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水平,确保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实行内部二级绩效管理。对各股室绩效管理的考评结果,参照杭委﹝2015﹞37号文件规定中“结果运用”执行,作为评价部门领导干部和成员工作实绩、评先评优和绩效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将绩效奖金进行科学分配,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兑现奖惩,避免平均分配,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中共上杭县委党校

20151013

  
收藏】 【打印】 【关闭

主办:中共上杭县委 党校 承办:福建省上杭县数字上杭建设办公室
闽ICP备09032653号 E-Mail:dx@shanghang.gov.cn 联系电话:0597-3842313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Netscape6.0、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