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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委党校“三规范”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发表日期:2018-06-07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一是规范请假制度。请假必须规范,今后全校干部职工不得出现先斩后奏现象,校委、科室负责人离开上杭县城一律向常务副校长请假;外出办私事需请假;外出办公事应在办公室临时外出办事登记簿上写清楚去哪里办何事,何时去何时回。二是规范材料报送制度。外单位向我校要的材料,必须请示报告常务副校长,不得擅自将材料外流。三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所有文件不得在微信群里上传,确有需要,必须请示常务副校长同意后方可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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